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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精準服務人才需求,打造具有創新活力的人才高地,促進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推進產城融合,9月7日,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發布《關于優化調整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相關工作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實施細則和相關工作提示進行了優化調整。
《通知》明確,未選房人才解除鎖定。在新建商品住房認購時,臨港新片區對已進入可選房序列內未進行房源選定的人才,取消鎖定期限。既往項目鎖定的,即日起解除鎖定,無需另行申請。
此外,選房未簽約人才調整鎖定期限。臨港新片區對已選定房源但最終未簽約購房的人才,予以限期鎖定,即從原先“不得再次申請”調整為“在其后的12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
《通知》表示,由于申請系統正在優化升級,暫無法通過系統申請調整鎖定期限,近期擬認購新項目的人才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收集信息后統一上報,新片區管委會相關部門核實后予以調整。
《通知》還明確,調整重點支持單位的人才工作年限要求。根據臨港新片區的產業發展導向及城市功能發展需求,擬建立人才住房政策重點支持單位清單。在重點支持單位工作的人才,工作年限要求從6個月以上縮短為3個月以上。
據悉,《2023年人才住房政策重點支持單位清單》后續經新片區管委會相關部門綜合評定后另行公示。其余條件仍參照《臨港新片區人才住房政策實施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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