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房網訊長沙市住建局將全面推進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行為,構建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近日,《長沙市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印發。該辦法將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該辦法,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由基礎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組成。對房地產經紀機構將實行信用評分評級制度,根據分值設置A級(信用優秀)、B級(信用良好)、C級(信用一般)、D級(信用較差)四個等級。中介協會將對從業人員開展信用評分評級,市住建局采集從業人員信用評分評級結果,并計入個人信用檔案。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推送相關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及單位,建立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是該辦法的主要內容之一,明確對信用良好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從業人員優化行政監管;在實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中給予優先辦理、信用承諾、容缺辦理等便利措施。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從業人員多次出現不良信用信息或信用等級為D級時,由市住建局約談房地產經紀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多次出現不良信用信息且拒不整改的,暫停房源核驗、網上簽約資格,直至完成整改。
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機構或人員,限制開展相關金融業務,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限制利用“一網通辦”平臺開展房產經紀業務。
關鍵詞: 管理辦法